2005年6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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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异夫妻争吵扭打双双落水 前夫见死不救被判故意杀人
王俊永 徐志勤

  36岁的王永与前妻江慧发生纠纷,扭扯中两人同时从桥上坠河。王永自己潜水上岸,对前妻见死不救,最终导致前妻身亡。日前,安徽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,判处王永无期徒刑。
    王永系河南永城市人,10年前与比自己小9岁的江慧相识结婚,生有一子。去年2月,两人离婚,但仍在淮北市共同租房同居。后王永搬家。同年11月9日下午,两人发生争吵。晚上19时许,王永在淮北市渠沟镇黄里桥试图说服前妻跟自己回家。江慧靠在桥的护栏边不从,两人在争执中一起翻入河中。落水后,王永自己潜水上岸,逃离现场。11月17日,江慧的遗体被打捞上岸。11月19日,王永到公安机关投案。
    检察机关认为,两人争执落水后王永在有能力及有义务施救的情况下,没有实施救助,于今年4月6日以故意杀人罪对王永提起公诉。
    王永自己供述,当时落水后没有找到前妻,自己不想死,就游到桥南头上岸。见桥上有人呼喊,打电话报警,他就走了。王永的辩护人认为,按照其供述,王永在落水后寻找过前妻,说明他曾采取了施救行为,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。
    法院审理认为,王永在与前妻江慧发生争执过程中,双方坠入水中,王永负有救助义务,也有能力。王永在这种情况下,不尽力施救,放任前妻江慧溺水死亡后果的发生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